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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是高中新课改的一项重要改革。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学生发展观,转变教育教学的行为方式,同时,为学生发展营造更加适合的家庭与社会环境。总之,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实行综合素质评价要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使学生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激励每一个学生实现自我发展,从而促进全体学生的健康发展。
2、 注重过程评价的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过程评价,注重学生的成长记录,从学生知识技能的学习、到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到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到学生个性的发展和潜能的开发、到学生体质的增强等方面,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
3、 进行多元评价的原则。要打破过去那种以教师评价和成绩评价为主的单一评价方式,建立多元评价指标,设计综合评价指标,采取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评价要发扬民主,公开透明,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评价活动,使评价达到激励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 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
根据文件精神和学生发展需求,主要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发展目标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基础发展目标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方面。学科发展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阶段性评价(也叫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阶段性评价以学生成长记录的形式在每个学期进行,终结性评价在毕业时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的形式进行。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是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的主要途径。成长记录袋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学校统一要求建立,学生是成长记录袋的主要记录者。记录袋应收集学生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典型行为与事件、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获奖情况、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学生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时,基础发展目标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项目采用等级进行评价,学科发展目标采用学分进行评价和描述。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项采用“合格”(记为C)、“尚需努力”(记为D)两个等级进行评价;“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四项采用“优秀”(记为A)、“良好”(记为B)、“合格”(记为C)、“不合格”(记为D)四个等级进行评价。班主任评语要从以上六个方面对学生作出全面评价,特别要肯定学生的优势和发展潜能,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 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
1、 阶段性评价程序
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要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阶段性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方式进行,同时,教师和家长以“寄语”的方式对学生提出希望和要求。阶段性评价不对基础发展目标进行等级评定。
2、 终结性评价程序
学生毕业时,在阶段性评价的基础上,班主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对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生自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根据评价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价。
(2)同学互评。在班主任指导下,小组同学之间根据学生自评和展示的实证材料,结合平时的观察了解,进行交流评价,写出总体评语,包括优点、进步和不足。
(3)班级评价。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评价小组人数以5—7人为宜。评价小组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标准和相关材料对学生进行评价,撰写综合性评语,并对学生基础发展目标提出等级评价意见。
(4)学校审定。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职能科室负责人构成,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对班级评价等级意见进行审定,形成学生终结性评价意见,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学生,学校至少公示15日,以接受师生的广泛监督。
如果学生及其监护人对评价结果又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接到申请后,进行调查、复核,妥善处理,在7日内给以答复。对于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阶段性评价结果主要是使学生本人、家长以及教师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为学生和家长确立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目标提供参考;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供信息。
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结果是学生高中三年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总结性评价,它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依据之一,如有两项被评为D等级的不准毕业;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高等院校或工作岗位提供参考;为高等院校选择合适的学生及入学后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参考,或为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人才提供参考;为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和质量监控的提供依据。
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及主要观测点